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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社部:这几天加班,3倍工资!

  • 来源:互联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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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2020-09-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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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月19日,人社部就2020年国庆节、中秋节假期加班工资计算问题进行明确。

10月1日至4日,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,应按不低于工资的300%支付加班工资报酬。

10月5日至8日,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,应先安排补休;不能安排补休的,应按不低于工资的200%支付加班工资报酬。

在10月1日至8日期间,用人单位未安排劳动者工作的,按原有工资计发方式处理。

重要提醒!

下周日要上班

国庆中秋在即

有一个重要提醒

9月27日(周日)

10月10日(周六)

要!上!班!

大家别忘啦!

上海法学会劳动法研究会理事张佶表示,根据《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》,国庆节和中秋节都属于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,由于一个为公历计算,另一个为农历计算,所以就有存在重合的可能。

在放假安排上,一般发生重合的,会进行补足。因此,根据上述安排可见,今年国庆拥有8天假期。

8天还嫌短?

职工带薪年休假了解一下

《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》规定,机关、团体、企业、事业单位、民办非企业单位、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,享受带薪年休假(以下简称年休假)。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。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。

根据相关规定:

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,年休假5天;

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,年休假10天;

已满20年的,年休假15天。

国家法定休假日、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。

若你满足“连续工作1年以上”这一条件,可向单位申请休年假。

值得注意的是,现行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:年休假一般不跨年度安排。单位因生产、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,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。

职工朋友可以根据自己实际的年休假天数制定拼假方案!就可以拥有超过半个月的超级“加长版”假期!

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政务微信、湖北日报、工人日报客户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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