梅州:349个全部达标,准备出列!
好!消!息!
记者从梅州市2020年省定相对贫困村退出审定会上获悉,经审定, 兴宁罗浮镇澄联村、大埔西河镇纯德村、五华河东镇黄坑村等17个剩余未退出的省定相对贫困村均达到退出标准。至此, 我市349个省定相对贫困村全部达到退出标准。
梅州市2020年
拟退出的17个省定相对贫困村名单
兴宁市(4个):
罗浮镇澄联村、罗浮镇勤光村、罗岗镇红旗村、叶塘镇筠竹村
大埔县(4个):
西河镇纯德村、青溪镇长丰村、大东镇进滩村、枫朗镇梅溪村
五华县(9个):
河东镇黄坑村、潭下镇品畲村、横陂镇杨恩村、梅林镇尖山村、转水镇五星村,龙村镇湖中村、龙村镇洞口村、龙村镇大梧村、龙村镇留畲村。
五华县龙村镇大梧村(林翔 摄)
五华县龙村镇洞口村( 龙村镇政府供图)
五华县龙村镇湖中村 (龙村镇政府供图)
根据《广东省相对贫困人口相对贫困村退出机制实施方案》(粤农扶组〔2019〕27号)的工作要求,按照省、市有关做好全市未退出的17个省定相对贫困村退出工作的相关部署,在省定相对贫困村和驻村工作队申请、镇(街道)审核上报、县级审核组审核并公示的基础上,市级抽查审定组于6月8日至10日分赴兴宁市、大埔县、五华县,按照每县拟退出村40%以上比例进行实地抽查。
通过材料审核、现场考察、入户调查、评审反馈等环节,市级抽查审定组对今年各县(市)拟退出省定相对贫困村的贫困发生率、农民收入、集体收入、人居环境、村道建设、饮水安全、公共服务、党组织建设、水利和电力设施、电视信号和宽带网络等10项指标进行抽查审定,认为我市剩余未退出的17个省定相对贫困村全部达到退出标准。
据悉,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拟退出的17个省定相对贫困村予以审定后,报市委、市政府同意并报省备案。省定相对贫困村退出后,在脱贫攻坚期内原有的扶持政策不变,扶持力度不减,帮扶工作组将持续跟踪帮扶,确保实现稳定脱贫。
来源:
记者:刘巧
审核:蔡颜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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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编辑:洪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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